2013/3/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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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商業周刊上湯明哲先生的"電子業真的需要品牌嗎?"一文

原文連結在此:
http://www.businessweekly.com.tw/webarticle.php?id=49639


不是很懂這個作者為什麼要花了三頁半的篇幅主張品牌無用,然後在最後一段自打嘴巴說自己沒有在宣揚品牌無用.......

姑且不論立場反覆這件事,這位作者把品牌給簡化到了只剩Icon的層次,忽略了建立品牌價值的過程中,包含了公司文化、產品設計語言、服務體驗....等等面向的一致性。

蘋果的設計語言是極簡風格、多年來一直試圖以Simply Works作為服務體驗的目標,期間有成功有失敗,初代麥金塔是個失敗,Mobile Me是個不小的失敗,近期iOS 6初Release時內建的Map也是個失敗 - 然而因為iOS的佔有率遠高於過去任何一個Apple Product,這個失敗在一瞬間就成特大級的Epic Fail。
但是,請看看你身邊,買iPhone 5的人是否依舊此起彼落?其實Map的Epic Fail是被蘋果的品牌力救了一把,產品的重要功能以著幾乎瞧不起使用者智商的等級來發售,大家還願意給你個機會自己找藉口來捧場,認為你會回到以往提供的品牌價值,會把這個問題解決,即便還沒解決還是覺得可以掏錢給你。同樣程度的失敗你讓品牌力較弱的HTC犯犯看,2012年的慘劇可猶然在耳?

文章裡還提了幾家日本公司,在競爭的時候品牌沒有能把公司價值保護下來,產品做輸了就兵拜如山倒。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迷思....

誰跟你說有品牌就可以把產品做爛了?
"產品的本質"是品牌價值的核心,這在電子業或非電子業都是一樣的。LV的皮件如果耐用度和Uniqlo賣的差不多,有可能只靠那個Logo就維持現在的價值嗎?

做品牌這件事,是把核心產品價值最大限度發揮的一個過程,而且是連續、不中斷的,不論這個核心產品是個實際觸摸的到的物品或者是一種服務均然。SONY為何這幾年品牌價值暴跌?因為過往SONY的核心價值「最新最酷、就算東西冷門也有點貴,但是因為耐用所以無需擔心」在90年代後半被逐漸取代成了「好萊塢式的體面,功能和品質先擺一邊,總之外觀要花俏絢麗」,傳說中的SONY Timer詛咒逐一擴展到各個產品線,到最後產品只剩下皮相而沒了內涵。簡單一點說,SONY把自己的產品和品牌一起砸了。把SONY這段經驗歸納成「品牌無用,品牌做再好只要產品爛公司就完了」也太過顛果為因。品牌可以暫時性的幫公司度過產品問題帶來的危機,但是最終仍然是要透過產品的改善來挽回消費者。產品失敗這件事情本身就可以視為品牌策略的錯誤,連續性的產品失敗則足以被認為公司已經迷失了,不論過往的品牌光環有多大都一樣是回天乏術。

・品牌價值和核心產品是不可分割的
・品牌是個連續的過程,不是一時的
・沒有 "響亮的品牌" 不代表產品可以亂做
・產品做的好就已經是一種品牌力量了

這篇文章的作者在缺乏對上述四項重點的認知之下寫了這篇文章,忽視品牌內涵的意義,把品牌給扭曲到了只剩個Logo的Level,而這樣在文末自打嘴巴的文章居然可以登上商業周刊的管理專欄......

商業周刊,你們是不是自己也誤解了何謂品牌價值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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